中国纺织品商业协会 安全健康防护用品专业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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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动态
关于继续在劳保行业商业流通企业中开展服务规范化工作的通知
中纺协安健委〔2021〕07号
关于继续在劳保行业商业流通企业中
开展服务规范化工作的通知
有关商贸流通会员企业:
由中国纺织品商业协会安全健康防护用品委员会组织开展的在劳保行业商贸流通企业中进行服务规范化试点工作,从2014 年7 月开始至2016 年11 月,经过严格遵循相关程序,两批共计37 家(除名1 家)企业获得服务规范化称号,同时享受在中国劳动保护用品交易会上免费住宿等优惠待遇。
根据安全健康防护用品委员会2021年工作计划安排,协会将继续在商贸流通企业中开展服务规范化工作,目的是规范劳保商贸流通行业的服务能力,使之成为服务质量优良,商品质量可靠,社会反响良好的优秀商贸流通企业。通过本项工作,提升企业服务和内部管理水平,不断提升企业在社会和市场中的作用和地位。经协会领导商定,现继续开展第三批服务规范化工作。
参加第三批服务规范化工作的企业,需根据工作要求,开展以下工作:
一、参加企业要有主要负责人担任服务规范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并指定专人负责具体事项,要组织企业学习服务规范化指标的具体要求,进行企业自评。
二、参加企业要求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2018年、2019年、2020年企业财务报表和税务报表(复印件);
3、代理品牌授权委托书(复印件);
4、企业的规章制度(复印件);
5、参加过全国劳保行业专业知识培训人员名单和证书(复印件);
6、企业良好的信用记录,包括政府、行业相关证书(复印件);
7、用户和供应商对企业的评价证明(至少15家客户和15家供应商);
8、企业员工对企业真实评价(5份以上)。
三、协会秘书处将根据各企业申报的级别和材料进行初审,安排评审委员会人员到企业进行现场评审,并将评审意见在协会网站和刊物上进行公示。在公示期间如无收到任何异议,将提交协会理事会审议,获得通过后将对评审企业授予相应的证书和奖牌。
四、参加评审试点的企业应在2021年6月30日前将《商贸流通劳动防护用品企业服务规范化申报表》和《商贸流通劳动防护用品企业服务规范化指标》填报后,寄送协会秘书处。
五、企业如有参加非法社会组织(以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官方公布为准)或虚假招投标平台的活动并有所谓“获奖”情况的,需提交情况说明和“不再参与”承诺书,否则将在评审中酌情扣减分数。如已经发生严重的负面影响和社会报道,则取消参评资格。
具体事项可与安全健康防护用品委员会秘书处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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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68535019;手机:13811306325。
特此通知。
附件:一、商贸流通劳动防护用品企业服务规范化指标(第二版)
二、《商贸流通劳动防护用品企业服务规范化指标》说明
三、商贸流通劳动防护用品企业服务规范化申报表
中国纺织品商业协会安全健康防护用品委员会
2021年4月13日